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胜诉不仅在法庭——就《胜诉在美国》采访开来

1998-05-06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1997年2月,我国在美国成功地推翻了一起不利于中国的判决,为国家避免了1400万美元的损失。近期在读者中流传的《胜诉在美国》(光明日报出版社,1998年2月)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中国律师不辱使命、翻案在联邦法庭的现代传奇。

日前,记者采访了该书作者、开来律师事务所的创办者开来律师。

□您曾明确表示不愿意接见任何记者,但是又做了这样一本“自我采访”,这是否意味着您也愿意表达自己的感受,只不过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方式?

■这本书因为不是为写而写的,所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和意图,我在自序中谈了这个过程。因为打过这个官司后,我发现大家特别重视它,不断有记者问我一些问题,而这些问题和我的体会又总是对不上,所以我同意做一次自我采访,让人家了解我的真实感受。

□如果这个官司没能胜诉,您会后悔当初的选择吗?

■如果这个官司没有胜诉,我也不会后悔当初的选择。不过说实话,打官司不是打球,球场上就可以论输赢了,它是一个奋斗的过程,或者是争取胜利的过程,根本不能想输的问题,也不能有输的意识。如果这场官司现在还没有赢,我现在也不会认输的,此时我就争取坐在美国法庭上,告诉你我在争取胜诉。一般人打官司首先关心的是能不能赢,律师关心的是你占有多少理?你下多大决心去打?当时大连市有一句话,砸锅卖铁也要打赢官司,有这么一句话,当律师的就值得为他们一拼了,何况事件本身就是外国商人处心积虑欺诈中国的企业,而在发生官司后中方又因为缺乏经验,才导致的这种后果。律师只能有一个态度,决定了要做的事情,就要义无反顾地走下去,就要全力尽人事,而后听天命,未尽人事先算命,在输赢的利益关系中比较来比较去,是无法打官司的。

□你们到达美国后,开始通过美国公司、顾问公司等各种手段向大法官介绍中国文化,改变他对中国已形成的成见,效果不错,那么美国法律也是很讲究攻心之术的?是法律文化的所谓“渗透”吗?为什么你们长达300页的动议书能够震动了大法官,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?

■如果说我们做文化沟通可能比说文化渗透更准确一些。长期以来我有个体会,中国人对于外国事务的理解力,比外国人对于中国事务的理解力要强许多,中国人改革开放的意识很强,容易否定自己,接受外国文化。但多数外国人对于中国是很陌生的,甚至有很多误解。对此,我们心中有数,知道外国人对中国人的各种误解是怎样形成的,但外国人并不知道他对你有误解,所以沟通的主动权在我们手中。我的老师王铁崖教授一直教导我,法律的后面是文化在发生作用,文化包括对问题的理解方法,甚至习性问题。你要去打一个官司,实际上是去向法官说明了一个事实真相,说明一个判决是冤案,所以打官司的本质也是一种沟通。先要寻找共同语言,比如我书中所讲到的如何把事情从灰色地带中增加黑白对比度。如果没有事前的文化沟通,法官理解力再强,也很难一下听懂这么长的一个故事。我们的动议书,也是采用了这种沟通的技巧,没有把它做成完全格式化的法律文件,而是汇集了情理法这种沟通的功效。

□整个过程中,开来事务所和这一方的许多人的所为都有包括钱的味道,你怎么看这个问题?

■我知道,从社会现实和潮流上看,事实上钱可能是第一位的,创收赚钱也是律师们常议论的话题,但是一旦把这个问题议论透了,可能会一下醒悟,以钱为本的生活很可能是人类对于生活的一种误解,一个人真正的需要,除了钱还有很多东西。像我们用的美国顾问公司、律师们为什么都成了义务劳动者,也就是书中提到的义勇军,他们甚至能达到了有钱出钱、有力出力、以至于有命卖命的地步,我觉得大家内心都有一种情感,而且可能是人类共同的情感在起作用,我相信人们还是崇尚情感的。比如寻求公正,这就是一种人类共同的情感。

□能谈谈您打完这个官司后最深的感受是什么?

■中国从自闭到开放,有一个和世界的文化相磨合的过程,但长期的自闭症给人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迹,体现在和外国打各种交道的中间,我发现中国人在和外国人接触时有一种很强的自卑感,可是在打一些交道时,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傲慢。我很痛恨这种心理,我特别觉得人就是人,人应当有一颗平常心,国籍不同、地位高低,可能造成生活差异,但不应当有人格高低和自尊强弱的区分。能以这种平常心对待一切生活,是一个人成功的重要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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